近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取消了省級藥用輔料注冊、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審批、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初審。經研究,我局決定從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藥用輔料等3項行政許可審批(詳見附件);已受理并在審批程序中的企業申請事項,我局將終止其審批,并將有關資料予以退回。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抓緊做好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落實和銜接工作,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法。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仍需滿足目前藥品管理法規相關要求,如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上述工作有新的部署則按照規定執行。
2017年2月13日